明網評論員:報道,今年夏以來,我國許多地方頻繁出現極端高溫天氣,多個國家級氣象站的日最高氣溫創下歷史新高。京津冀等北方地區更是遭遇高溫“連擊”,局部地區氣溫甚至突破了40℃,酷熱難耐。國家氣候中心預測,今年7月至8月的盛夏期間,我國華北、華中中部和南部、西南地區東北部等地氣溫將比常年同期偏高1~2℃,并將出現階段的高溫天氣。

每年夏季,與高溫勞保護權益相關的問題都會引起廣泛討論。其中最常見的問題包括高溫津被防暑降溫資所抵消、高溫作業時間超出法定工作時長、一些弱勢高溫工作者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等等。雖然這些問題年復一年被提及,但也必須每年都進行反復強調。與幾年前不同的是,近年來出現了多種新的就業形態,相關從業人員數量日益增加,快遞員、外賣員等已為夏季街頭最常見的勞。然而,現行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已于2012年發布,無法與時俱進地適應當前的實際況。因此,如何維護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高溫勞保護權益為一個值得關注的新問題。

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高溫勞保護與傳統行業從業人員最明顯的區別在于,由于他們所從事的行業有服務質,即使在國家法規規定的高溫天氣下,他們也不得不超出限定的工作時長。以外賣員的高峰接單時間為例,通常是從中午11點到下午2點,而這段時間恰好是一天中最炎熱的時候。然而,他們無法調整這個時間,因為這正是正餐的時間。顯然,他們的高溫勞保護權益不能僅僅依照現有規定來執行。除了特殊的工作時間外,《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保障相關高溫勞保護權益的前提是勞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了勞關系,然而許多新就業形態采用了靈活用工的方式,導致許多從業人員并沒有與平臺建立勞關系,這使得部分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只能被忽視。新就業形態的出現為社會生活服務提供了更多可能,這些從業人員作為建設好生活的重要角,他們的高溫勞保護權益也必須得到保障。

鑒于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數量不斷增加,相關法規制定者應該充分考慮各行業的況,推出改進措施和規定。與此同時,除了高溫津這一代償方式外,相關用人單位還應在多個方面提供更多的防暑降溫服務,以保護勞者的權益。在眾多高溫勞保護權益中,高溫津是需要強制納工資發放中的,不能以任何形式替代。因此,《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需要適時修改,以確保更多的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能夠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此外,也需要解決高溫津標準相對較低的問題。只有與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相適應,才能讓那些不得不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到社會給予他們的“涼意”。(轉載請注明來源“明網”,作者“明網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