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告公示,新余市領航照明電子電有限公司的李小心、黃海梅、伍小芳、晏玉連、張李紅、李小花、廖蘭、劉生花、羅沙沙、周連、廖旦蓮、張春梅、鐘小芳、李衛紅、張琴、敖訴你(單位)的經濟補償等糾紛一案(余勞人仲字〔2023〕第6347-6362號)于2023年11月29日理。由于你們單位無法直接或郵寄送達,現向你們單位依法公告送達理通知書、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通知等相關文書。開庭時間定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時00分,地點位于江西省新余市仰天東大道623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樓仲裁庭。據法律規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請你們單位在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0日答辯書。請務必準時參加庭審,逾期將依法缺席裁決。新余市勞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2023年12月6日發表聲明,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請通過郵箱jpbl@jp.jiupainews.com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