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名,讓人知道你是誰,便于別人呼;地有名,讓人知道這是什麼地方,便于人們找到;單位有名,讓人知道單位職能,便于人們辦事。共同要求應該是簡單好記。但人所共知、又人所不知的原因,各種名稱現在都變得越來越復雜。

人名筆劃變多,地名變長,單位名稱不僅變長,而且一個單位還會掛許多牌子。我最想不通的是機關事業單位,你名字很長,掛的牌子很多,到底有什麼作用?名字長,里說出來的還是簡稱;名字多,人家想知道的是你總的職能:是領導機關?是學校?還是辦事大廳?

還有名稱為什麼要變來變去?許多人為了升學考試,躲避政府法規,名字改來改去可以理解。地名、政府機構的名稱也改來改去,為什麼?好像每次改了也都有理由,但為什麼不久以后又改?最起碼說明是考慮不。那為什麼不等到考慮了再改?

古人說,大丈夫坐不更名,行不改姓。本人是不喜歡更改姓名,也看不慣各種改名稱行為。可能是我思想太保守了吧? 名稱的簡單與變更已為社會現象,應該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