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虛擬貨幣”、“數字藏品”等名詞,如今已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為了新的欺騙手段,借助人們對科技創新的盲目崇拜和投資熱,實施集資詐騙。最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數字藏品集資詐騙案,令人深思。此案中,被告人張某和劉某創立了名為“通古平臺”的組織,通過虛假承諾定期雙倍回購、平臺分紅、元宇宙土地優先購買權等權益,引公眾購買他們包裝的數字藏品。這些藏品實際上毫無價值,反而變了一場“擊鼓傳花”的游戲,使千上萬人陷其中。為什麼這些詐騙手段能夠功?原因在于它們巧妙地利用了公眾對新興科技的好奇心和投資。高科技的外下,非法集資行為變得極,讓人難辨真偽。而被告人張某和劉某恰好利用了這一心理,設下了陷阱。閔行區法院的法表示,判斷非法集資的關鍵在于非法、公開、社會和利等幾個構要件。而這起案件中的“通古平臺”無疑滿足了這些條件。非法集資與集資詐騙的區別在于“非法占有目的”,而張某和劉某的行為明顯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構了集資詐騙罪。隨著科技的發展,非法集資的手段也在不斷更新。這起案件提醒我們要警惕那些以科技創新、綠產業等為幌子的投資騙局。法建議在投資前應查詢相關企業是否經過法定注冊,是否備募集資金的資質,選擇正規的理財產品。同時,對于那些承諾“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我們要保持理,避免上當騙。數字藏品原本是文化、藝與科技的結合,如今卻為了一些不法分子斂財的工。在這場熱背后,我們需要保持冷靜,揭開詐騙行為的真面目,讓科技創新回歸正道。總之,面對層出不窮的非法集資詐騙,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增強理投資意識。科技創新的步伐不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我們應該聯手共同守護公平、健康的投資環境,讓科技發展為人民群眾帶來真正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