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了湖南省隆回縣某一中學教師龍某(60歲)的死刑判決,由邵中院執行。龍某在過去的4年多時間里,多次強了5名學生,其中3人因此患上了神疾病,甚至有些人還自殺自殘,而其中最小的害者只有12歲。這樣的惡行實在令人痛心。

龍某原本是一名教師,擔任班主任的職務。然而,他卻利用自己的地位,在學校教學樓、辦公室以及宿舍等地方,采用暴力和脅迫等手段長期對學生進行強。這些害者都是未年的孩子,我們無法理解為何有人能夠如此狠心地傷害他們。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對龍某做出了公正的判決,但正義似乎來得有些遲。在這4年多的時間里,這些孩子究竟是如何熬過來的,我們無法想象。作為教師,竟然能夠做出如此傷天害理的事,這引發了我們對學校安全的深思。

我們建議害者的家屬追究學校方面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責任。只有認真對待這個問題,學校和各行政部門才會真正重視孩子們的安全。我們必須扼殺惡魔的魔爪,保護我們孩子們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