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因政府欠款而引發的糾紛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這個社會中,無論是做什麼樣的事,都是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和法律的,只有這樣,才能夠讓社會變得更加的和諧好,也只有這樣,才能夠給人民帶來真正的利益,也才能夠讓社會有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也總是會出現一些問題和糾紛,比如說最近就出現了一起非常令人氣憤的事件,而這件事的起因竟然是因為政府欠了錢不肯還,這樣的行為不僅是極大的傷害了普通老百姓的利益,也是在公然蔑視法律。

原來在17年前,老蘇為了幫助政府做好一起老舊小區改造的工程,先行墊付了1100萬元的巨額資金,而當時政府也答應他,說改造完之后就會把錢還給他,可是直到現在,政府欠的錢卻還是沒有給一分一毫,老蘇為了討回這筆錢,只能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最終,老蘇戰勝了鎮政府,法院也做出了判決,認為政府必須要把欠款還給老蘇,可是面對這樣的判決書,政府卻拒絕執行,甚至在被要求執行的時候,還說出了“你要要的話,你就要去唄”的話,這樣的行為簡直就是在公然蔑視法律,也是在將自己的權勢凌駕于法律之上。

政府作為一個國家的部門,應該要以作則,帶頭遵守法律和各種規定,可是現在卻是出現了這樣的問題,不僅是給老百姓一個非常不好的榜樣,也是讓整個社會的氛圍都變得很不好,畢竟政府是有很強大的執行力量的,他們不遵守法律,其他的人民又怎麼樣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而且在現實生活中,還經常能夠看到,政府為了自己的一些利益,可以說是不擇手段,各種的強拆和違法建設都層出不窮,而面對這樣的問題,普通老百姓卻是沒有任何的反抗權,一旦和政府發生了矛盾,很有可能就會因此被強行拆遷。

但是,政府卻沒有給予老百姓任何的幫助和支持,反而是將老百姓變了“老賴”,還會有各種各樣的懲罰措施,比如說限制出境,限制上車等等,這樣的做法到底是什麼意思?明明是政府先欠了錢不肯還,卻反過來說是老百姓的問題,還可以無緣無故的限制人家的人自由,這樣的行為又是在哪一條法律上存在的呢?

政府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部門,他們為什麼可以隨意的去蔑視法律,隨意的去傷害普通老百姓呢?大家可能會覺得非常的奇怪,覺得政府明明是為了人民的,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呢?其實政府蔑視法律的背后,也許是有著各種各樣的不為人知的原因,比如說在這起欠款的事件中,政府可能會有一些難,無法一次拿出這麼多的錢來償還,也有可能是因為一些地方的員,覺得自己有著很高的地位和權力,可以隨意的去蔑視法律,也可以有所作為,不會到任何的懲罰。但是,無論是出于什麼樣的原因,政府都不應該去蔑視法律,也不應該將自己的利益凌駕于普通老百姓之上,應該要及時的糾正自己的錯誤,也要尊重法律的各種判決和裁決,畢竟政府是要為人民的,他們不遵守法律,就會給其他的人民樹立一個非常不好的榜樣,也會讓整個社會的氛圍都變得非常的糟糕。

而面對政府的蔑視和傷害,普通老百姓又應該怎麼樣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呢?當遇到這樣的問題的時候,也不是可以隨意的去破壞公共財產和他人的利益,也不是可以隨意的去攻擊和傷害他人,而是應該要通過法律的途徑去解決問題,也可以選擇一些公開明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比如說可以通過的曝,來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也可以通過法律的起訴,來讓自己的權益得到一個公正的維護。只有通過這樣的方式,才能夠真正的解決問題,也才能夠讓社會變得更加的公平正義,而在這起欠款的事件中,我們也應該要給予政府一些理解和支持,相信政府是可以很好的解決問題的,也可以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也可以及時的糾正自己的錯誤,這樣才能夠讓社會變得更加的和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