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龍馬潭警方功破獲一起盜竊案。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是一名60歲的大媽,在撿到他人手機后發現手機竟然沒有鎖屏碼。一看手機里的微信零錢有5100多元,就帶著兒去購買服,將手機里的錢全部消費掉。然而,最終還是被民警逮捕了。(看到這里,你確定還不設置鎖屏碼?)

11月25日,龍馬潭警方接到了群眾何某的報警電話。何某稱他在乘坐公車到紅星路公車站下車后發現手機不見了。他撥打電話號碼卻一直無人接聽。于是他在新買的手機上登錄微信后發現,微信里的錢全部被刷完了。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發現該手機微信在當天在江區某服裝店有8筆消費記錄,累計花費5100余元。民警迅速前往該服裝店進行走訪核實,并功鎖定了兩名可疑子。

11月27日,民警功抓獲了嫌疑人王某。據王某的代,在紅星小區附近撿到手機后發現手機沒有鎖屏碼,并發現微信零錢里面有5100余元。于是產生了不正當的想法。隨后,找到自己的兒,瞞了撿拾手機的實,聲稱是男友給們買的服,兒相信了。然后,母兩人到江區某服裝店,購買了2件冬裝外套和2條冬裝子。們通過店刷卡機分8次掃碼消費,直到將微信零錢全部揮霍一空后關機。

目前,王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值得注意的是,撿拾他人品后拒絕歸還屬于侵占行為。一旦數額達到一定程度,可能構侵占罪。而撿拾手機后盜刷他人錢財則屬于違法行為,一旦數額達到一定程度也會構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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