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年輕人中流行一種新型社方式做“搭子”,引起了高度關注。據網絡定義,搭子是指因共同興趣好或需求而結合的社關系,主打“垂直領域”和“準陪伴”。除了在工作、生活中尋找“搭子”,不人也在網絡上發帖留言找“搭子”。雖然一個合拍的“搭子”可以為生活增添彩,但其背后可能產生的問題和糾紛也應引起重視。

最近,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溧河鋪人民法庭審理了一起因搭伙旅游引起的糾紛案件。兩位同為攝影好者的“驢友”相約出國旅游,雙方約定原告一方先支付所有旅行費用,且負責記錄賬單,雙方不定時對賬。兩人同游三國后結算賬單,被告結算了一部分費用,后因被告聯系不上,原告訴至法院,請求被告支付剩余的費用。

溧河鋪法庭法接到案件后,展開了審理工作。法庭工作人員多次聯系被告,但電話均未接通。隨后,工作人員嘗試加被告微信,在多次發送驗證請求過后,被告終于通過了好友請求。被告自述現在俄羅斯,手機無法正常使用,與原告聯系的微信號也因為狀態異常被凍結,偶爾有網絡信號才能登錄,因此,法庭與被告通也為了一個難題。被告還稱原告提供的賬單還沒有辦法核對,有一些費用雙方還沒有核算清楚。與此同時,原告告訴法,其正準備進山攝影,將有一段時間沒有手機信號,無法及時回復信息。

法庭工作人員了解到這一況后,一方面迅速組建微信群,另一方面積極尋求解決辦法。被告自稱異國,對賬單有異議,那麼首先要解決核對賬單的難題。法庭工作人員向被告明確告知訴訟將面臨的問題以及后果,要求被告盡快想出解決方法,解凍其之前與原告聯系的微信號,查詢自己的消費賬單并盡快與原告方進行賬單核對。經過多次電話、短信和微信通,被告方尋回之前賬號,在查詢賬單后找到與原告提供賬單的爭議之,差額在500元左右。原告認為被告不講信用,且長時間不接電話,這500元的爭議消費額和訴訟費用應該由被告負擔。

法庭工作人員要求雙方提供爭議款項的消費記錄,在經過反復核算后,迅速查清事實,雙方消除分歧,矛盾就此化解,被告當即通過微信轉賬支付了剩余的費用。至于訴訟費用,原告后來了解到被告并非故意失聯,而是工作原因和微信賬號異常不能及時通,雙方誤會就此解開,原告方主要求承擔訴訟費用。該案最終功調解,真正實現了全程在線化解糾紛、案結事了人和,收獲了當事人一致好評。

近年來,“拼車”“拼桌”“湊單”“飯搭子”“旅游搭子”等“拼”文化、“搭子社”日益盛行。然而,隨著這種社方式的盛行,安全和經濟糾紛等問題也值得引起我們的重視。在這種況下,需要仔細甄別網上發布“找搭子”信息的人,了解網友真實份,警惕各種騙局。同時,雙方也需要預防經濟糾紛,詳細記錄每一次的消費賬單并妥善保存,以便之后的對賬。如有糾紛產生,也能作為證據提供給法庭。安全和經濟問題是重中之重,需要我們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