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販賣嬰兒的丑惡行徑令人憤慨,這種行為在法治社會中是不可容忍的!最近,柳州一名五旬金桔苗商人李某被曝20年來一直充當販賣嬰兒的中介。更令人震驚的是,其中包括他自己的一個兒也是被買來的。在一段視頻中,李某輕描淡寫地自夸自己的“功偉績”,宣稱所謂的合法收養,而其中藏的真相比我們所想象的更加撲朔迷離。

據記者的調查拍攝過程中得知,李某白天在云南推銷柳州當地特產,而在空閑時則介紹自己販賣嬰兒、洗白嬰兒份以便落戶等況。李某自述轉賣過四名嬰兒,而且還可以繼續提供嬰兒。他甚至表示,如果有人愿意售賣嬰兒,可通過他的社會關系鏈條尋找買主或者散發消息進行易。李某負責收錢,并指導買主將嬰兒放置在沒有任何監控的蔽之,制造出自愿“撿拾棄嬰”的假象后再報警。

這種行為涉嫌犯罪,首先是提供嬰兒來源,并且轉手買嬰兒的款項充當“人販子”。其次,李某以“作過多次上戶口”的經驗,唆導買主報假警,假借“棄嬰名義”促“事實收養”。第三,他還向民政局部門騙取“領養證”。這兩個致命的渠道,既然還有人認為新生家庭會給孩子帶來幸福和更好的條件,這是否意味著對原生家庭的言不由衷呢?難道嬰兒來源就是用來販賣的商品嗎?

這樣的行為令人痛心,買賣同罪,一定要查出幕后的幫兇,環環相扣一網打盡!這些風氣不應該發生在如此繁盛與網絡發達的當下。#“柳州販嬰”男子:有人專門生孩子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