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實際上是對生育權益的一種剝奪。然而,考慮到國對權益的歷史漠視,這種況并不令人驚訝。反而,這一舉措更像是國中期選舉期間搬弄別牌的手段,旨在吸引更多關注。因此,無論國制定何種法律,都不會讓人到意外。可是,國奇特的政治生態卻會繼續孕育出更多奇葩怪

墮胎合法化的存在有兩個核心原因。首先,墮胎可以保障優生優育,因為人類生育中存在著相當的概率會出現畸形兒或殘障兒。其次,墮胎尊重了的生育意愿。對于那些因為強而懷孕的來說,帶著這個孩子將會影響們未來的一生。如果是未婚,可能永遠無法正常組建家庭。強給予們的是一次傷害,但卻要讓們為此付出一輩子的代價,那麼們的人權何在?

曾經有一個因為強而生下了一個兒。幾年后,孩子剛能獨立生活時,強犯通過法律要回了兒的養權,并要求該定期支付養費。這不是非常荒謬嗎?在法律上,胎兒并不被視為自然人,而只是一個胚胎。胎兒的人權只有在它出生并為活生生的人時才能得到保障。而這中間,必須經過的自愿生育。

對于那些聲稱胎兒有生命權的人來說,我們應該問一問,那麼胎兒的生命是誰給的呢?我們應該先尊重那些活著的人的人權和他們的生育意愿。的生育從來都不是百分之百安全的事。有多因為生育而失去了生命?墮胎的真正原因是,基于國自由的前提下,未婚孕婦太多了。這些年來,國大肆搬弄別問題,創造了多種別,傳統的婚姻家庭價值觀早已瓦解,自由以及國男普遍缺乏責任導致了在懷孕后不得不選擇墮胎。止墮胎意味著所有這些問題都將由獨自承擔,就像上述強案例一樣,的權益將在當前的法律下到剝奪。

家庭作為社會穩定的基本單元,組建家庭、培育后代不僅是個人繁衍生息的方式,也是社會維持穩定的基石。和睦的家庭需要兩和諧相,而兩失衡會導致家庭難以建立,進而導致社會的不穩定。作為中國人,我們應該堅守傳統的價值觀,男大當婚大當嫁,先家后立業,對待一切事務都要先行負責任,做一個有擔當的人!

因此,國人搬弄的每一張別牌都會給國社會造巨大的傷害。現在,我們應該看看在止墮胎的況下,會引發多其他社會問題(比如社會撕裂加劇、男對立加大、犯罪增加、槍擊案增多等等)。此外,國人優生優育率將如何保持?畸形兒增加時,國人會采取什麼措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