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直播行業如火如荼,吸引了無數人的關注。然而,在這個看似鮮亮麗的行業中,卻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近日,一則關于直播平臺斗魚及其母公司武漢甌越網視有限公司的索賠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這些公司以違約為由,向多名主播索賠高達8000萬元的違約金。然而,這個看似簡單的索賠事件背后,卻藏著一個更大的謀。

報道指出,這些被索賠的主播大多是在校大學生,們在到深圳市小象互娛文化娛樂有限公司的邀請下,為了簽約主播。在與武漢值星秀傳有限公司簽訂《解說合作協議》后,這些主播便開始了們的直播生涯。然而,們并沒有想到,這個看似好的開始,卻是一個巨大的陷阱。

在合同中,雖然詳細約定了主播的違約責任,但在如何分配直播收益(主要為打賞)時卻表述模糊。這使得許多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出現收益分配不均的況。此外,合同中還規定,主播每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數為24天,每月最低有效直播時長為120小時,每年有1次豁免機會。若超出則當月所有費用(本合涉及的平臺簽約金,禮收益分等所有費用)為0,“乙方(主播)須向甲方(公會)支付500萬元違約金”。

更為嚴重的是,一些主播在生病期間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直播,便遭到了公司的施和威脅。這些主播在面對巨額索賠時到無助和恐懼,有的甚至因為無法承力而選擇了自殺。這些事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譴責,人們紛紛質疑這種不公平的合同條款是否合法。

相關律師和專家表示,這種格式合同雖然看似合法,但實際上卻存在著許多問題。首先,合同中關于收益分配的表述模糊不清,容易讓主播誤解自己的收益況。其次,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過高,容易讓主播在違約時面臨巨大的經濟力。最后,合同中對于直播時間和直播時長的要求過于苛刻,容易讓主播在生病或其他特殊況下無法履行合同條款。

在這個看似不對等的較量中,一邊是涉世未深的在校學生,另一邊是知名直播平臺和它聘請的知名律所。這些主播在面對巨額索賠時顯得無助和恐懼,而斗魚和武漢甌越網視有限公司則以違約為由進行威脅和施。這種行為無疑是對這些主播的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這一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也引發了對直播行業合同條款是否合法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