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行為以多種方式藏在我們的生活中,雖然國家大力打擊,但是依然無法杜絕。上當騙者絡繹不絕,傳銷不斷改頭換面讓很多人防不勝防。微商的代理、校園的直銷、非法集資等都是變相的傳銷,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學生,年邁的老人以及家庭主婦等為傳銷主要的對象。要如何有效規避和防范掉陷阱,嚴厲打擊傳銷組織和傳銷行為對于法律和社會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傳銷行為是指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并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等方式變相納費用,以及形上下線關系牟取非法利益。傳銷與直銷的區別在于是否有門費、是否依托優質產品、產品是否流通、是否有退貨保障制度等。止傳銷條例規定了傳銷的定義和相關責任,對傳銷行為做出了嚴格的罰。

對于傳銷的解救,首先要冷靜理智,改變說話方式,通過和理去說服害者,同時破壞其邀約市場,阻止更多人騙。如果無法說服,可以親自或者與其家人一同前往,甚至可以尋求警察和工商人員的幫助。對于傳銷的舉報,可以向工商局和公安機關進行舉報,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查理。

傳銷行為的危害后果嚴重,不僅擾經濟秩序,還給參與者及其家庭帶來傷害,引發刑事犯罪,對社會道德、誠信系造破壞。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是主要負責查傳銷行為的機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這兩個部門舉報和投訴非法傳銷行為。

綜上所述,傳銷行為的危害不容忽視,舉報和查是防范和理傳銷陷阱的重要手段。同時,加強對傳銷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全民的防范意識,也是預防傳銷行為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