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刊登了一篇題為《從警齡35年到退休前夕的崩塌:父子倆雙雙落馬》的文章,讓我深。我為這位曾經勇敢、敢打敢拼的公安警察不能安然度過退休到痛心和惋惜,同時也為父子同時落馬,給自己和家庭帶來了不幸到憾和悲哀。這也引發了我一些深思,我們應該如何撰寫和發表文章來提醒更多的公安警察,讓他們引以為戒,堅守底線,不再重蹈覆轍。
在我看來,作為公安警察雖然要從嚴治警,但是有“五大重雷區”是高風險等級,一旦涉足其中,必然會“翻船”。這“五大重雷區”包括:涉酒、涉賭、涉法、涉黑和涉賄。
首先是涉酒,這是一個“易雷”的領域,在公安隊伍中經常發生問題。酒駕、醉駕、酗酒滋事等問題屢不止,從酒引發的后果十分嚴重。除了政務分外,酒駕會到嚴厲的刑事制裁,醉駕更是必定會被追究刑責。例如,一名派出所警察在剛獲得立功獎后參加慶功宴,喝醉后駕車,結果被查后被開除公職并判刑。酗酒滋事如果造嚴重后果,也必定會到刑事追究。曾經有一名巡邏警察因為酒后發生通事故后滋事,并開槍殺人,最終被判死刑緩期執行,這震驚了全國。
其次是涉賭,這是一個“雷”。公安警察有友方面的優勢,平時容易到社會上人的“圍獵”。如果不能抵擋住,就會沉迷于打牌和賭博之中,而且會越陷越深。現在除了傳統的賭博,網絡賭博也為一種新的形式,個別警察甚至從傳統賭博升級到網絡賭博,項目增多,數額驚人。最近,湖南省邵市公安局一黨委委員、副局長因多次參與賭博被開除公職。
涉法是另一個“定時雷”。公安警察的核心職責是執法,因此與執法相關的問題也是最容易引發風險的。徇私枉法、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是涉法方面的問題。例如,有人利用職務之便逃逸時,警找人頂替,結果被以徇私枉法罪依法判刑。有的刑警隊長在帶嫌疑人指認現場時,嫌疑人突然跳崖亡,該隊長因玩忽職守罪被依法判刑。還有的派出所警察在立案偵查刑事案件過程中,長期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違法使用保證方式,最終被以濫用職權罪依法判刑。
涉黑是一個“重磅雷”。在公安機關打擊黑惡勢力時,往往會牽涉到一系列問題,甚至會揭出背后的“保護傘”。例如,曾經引起廣泛關注的“唐山燒烤店打人案”,案發后,河北省紀委介調查,發現公安系統存在“保護傘”,導致8人被立案審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其中最高領導是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長。
最后是涉賄,這是一個“連環雷”。公安機關涉及的行賄和賄案件中,不僅有被舉報查的,還有主投案的,甚至還有家人共同作案的。最近,湖北省公安廳和武漢市公安局共有4人因涉嫌嚴重違法被指定異地接監委監察調查;杭州市余杭區分局一黨委委員、副局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投案,正在接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一副局長因犯賄罪被判刑并罰金一百萬元,由于他本人不廉正,導致家風敗壞,長期保護“洗浴場所”,結果導致父子倆一同賄。兒子因犯賄罪被判緩刑并罰金一百萬元。
總之,公安警察應該警惕“五大重雷區”,堅守底線,避免重蹈覆轍。只有這樣,才能保持公安警察隊伍的純潔和威信。同時,我們也應該通過撰寫和發表文章來提醒更多的公安警察,引以為戒,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和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