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要討論的話題可能會引起一部分的不滿,特別是那些來自農村的姑娘們。假設你是一個從農村出來的姑娘,嫁到了北京或上海,如果你的丈夫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即使你們的婚姻破裂,你也能分到一半的房產,輕松擁有幾百萬的資產。這或許是許多年輕姑娘逆襲功的訣。在國,一個男孩如果想結婚,就必須在結婚前準備一套房子,一輛車,以及幾十萬的彩禮,這樣才有資格迎娶姑娘。那麼為什麼房價會這麼高呢?因為結婚需要買房,進城落戶也需要買房,孩子上學還需要買房。因此,房子不僅僅是居住的場所,更是城市資源和機會的載。正因為如此,目前有98%的購房者會因為一套房子而耗盡家庭的積蓄,勉強支付首付款,娶到心的姑娘,但婚后卻背負巨額債務。

據數據顯示,中國年輕人買房的平均年齡是27歲,而國外年輕人的平均購房年齡是35歲。難道中國年輕人比外國年輕人更加勤勞吃苦,賺錢更容易嗎?并不是這樣。這一切都是由認知觀念所決定的。那麼為什麼專家建議夫妻在購房時,盡量不要將兩個人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呢?這會不會影響準備結婚的夫妻的婚姻進程呢?因為很多方要求在婚前將自己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其實專家的建議也并非沒有道理,因為現在離婚率很高。據目前的數據,全國離婚率高達43.53%,尤以80后為主力軍。一旦婚姻破裂,財產分割將為一件非常棘手的事,除非有一方選擇凈出戶。專家稱,如果房產證上寫上兩個人的名字,離婚時男方可能會吃虧。此外,如果你所在的城市實行限購政策,房產證上寫上兩個人的名字,你將無法再購買另一套房子。因此,在許多限購政策較為嚴格的大城市中,許多夫妻甚至在同居后也不愿意登記結婚,主要原因是為了多擁有一個購房名額,能夠多買一套房。以上海為例,房子基本上是不愁賣的,買到就相當于賺到,而且房價一直在上漲。想象一下,如果夫妻兩人結婚登記后,將方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這時想再買一套新房將限購政策約束,即使想換房也非常困難,許多夫妻為了規避限購政策,甚至假裝離婚。但實際上,這種做法目前并不十分有效,因為國家對假離婚制定了新規定,離婚后的三年不允許再購房。因此,在現實社會中,人們越活越明白,尤其是一些大齡青年,在組建家庭之前會進行各自的財產公證。這樣做的目的是因為他們只相信手中的籌碼,而不相信。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對這個社會的了解越來越清晰,越來越認為沒有保質期,更愿意接世事無常。因此,在許多人看來,和結婚就像做生意一樣,都要先考慮個人利益。為什麼會這樣呢?實際上背后是人的本趨利避害。例如,在結婚前進行財產公證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以免因婚姻而蒙損失,這是本能的避害。而男方在結婚前被要求提前購買房子,甚至將方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這是方本能的追求利益。這是對錯嗎?并沒有對錯,因為世間萬都是為了追求利益或避免危害。關于是否應該在房產證上加上方的名字,歡迎在評論區一起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