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雪冰城公開表示將對盜外賣者進行綁天橋示眾8小時的懲罰,這一舉迅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和討論。一些法律專家也出來表態表示,外賣行為可能構盜竊罪。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商家還是我們普通人在訂餐時,外賣丟失的況都經常發生。有些況下,我們的外賣被陌生人拿走,而有些況下則是一些缺德的外賣騎手為非作歹。由于外賣金額通常較小,我們很去追究,往往選擇了息事寧人。然而,對于外賣行為是否構盜竊罪,還存在一些爭議。因為外賣通常只是幾十元,最多也就是幾百元,查獲后只能按照普通的盜竊違法行為來理,即罰款或者拘留。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大多數地方對盜竊罪的量刑標準都在一千元以上(室盜竊除外),因此盜外賣只能構盜竊違法行為,很難刑。只有當查獲的外賣盜竊者有多次盜行為,并且盜的外賣金額加起來達到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時,才可以按照盜竊罪理。否則,只能按照一般的治安案件來理。特殊況是,如果嫌疑人是通過室盜竊外賣的,那麼可以直接按照盜竊罪進行打擊理,因為室盜竊的況不考慮盜竊財價值的大小,可以直接構盜竊罪。那麼,如何解決盜外賣這種小的行為呢?這需要公安機關、商家、個人和外賣配送企業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和支持。首先,我們作為普通的訂餐者和商家,在發現外賣被后,要及時報警理,不要因為損失較小而覺得報警麻煩,否則就是對這種行為的放任。其次,公安機關也應該加大打擊力度,及時查并公布一些典型案例,以殺一儆百,對那些盜外賣的違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同時,外賣配送企業也應主采取行,將那些有盜外賣行為的騎手列黑名單,永不錄用!只有通過公安機關、商家、個人和外賣配送企業等各方的綜合努力和配合,才能夠有效地盜外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