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手機丟失的況時有發生。有些人可能會遇到拾金不昧的好心人撿到并歸還手機,那是幸運的。但也有可能遇上“黑心”人撿到,想要拿回手機就要出高價。面對這種況,警察也顯得無能為力。

12月21日,浙江嘉興海寧許村的一名子撿到一部手機,表示愿意歸還手機,但前提條件是失主給1000元。失主覺得這個要價過高,便試圖與協商:“給800元行嗎?”。但子卻堅持說:“一分不能”,并且威脅說如果不給1000元,就會將手機扔進河里。面對子的強態度和威脅的言語,失主無奈之下只能尋求警察的幫助。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到達現場了解況后,試圖與子協商通。但子始終堅持說:“手機又不是我的,手機值多錢就要失主給多錢;我撿到的手機,想扔河里都可以!”。最終失主只能去超市兌換了1000元子,才拿回了手機。

這一事件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一些人認為這是道德問題,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是敲詐勒索行為。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回應稱,他們只能協調,沒有權利要求撿到東西的人怎麼做。一些專業人士則認為,子的行為不合理,撿到手機都應該歸還給失主。

無論如何,這一事件都引發了人們對于道德與法律的思考。拾金不昧是我們的傳統德,希大家都能牢記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