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一種值得提倡的品德,不應該被道德綁架。為了保護拾金不昧者的利益,索要報酬應該得到法律的支持。例如,可以設立一項法律規定,拾金不昧者有權向益者索要不高于10%的鼓勵金。在這個唯利是圖、不擇手段甚至是損人利己的時代,我們不能讓拾金不昧者甚至是犧牲個人利益的人到沮喪。通過法律的鼓勵,我們可以保護好人的利益,使社會風氣更加清朗,同時約束和教育那些自私自利、不懂恩的人,讓他們支付一定的"謝意"。只有這樣,社會風氣才能得到改善。

拾金不昧本是一種高尚的行為,無需索要酬謝。然而,如果索要行為不違法,那麼拾金不昧者是有權利這樣做的。社會應該建立一個獎勵機制,為拾金不昧者提供表揚、鼓勵和獎賞。畢竟,就連人民法院也需要收取費用來辦理案件。難道拾金不昧就不值得被表揚、鼓勵和獎賞嗎?益者連恩之心都沒有嗎?因此,建議社會形一種良好的機制,恩費不應該超過益的10%。如果益者拒絕支付,那麼拾金不昧者可以選擇起訴,索要的比例可以在20%到50%之間。沒有規矩就沒有方圓,良好的社會秩序和風氣需要道德和法律的雙重管控,需要一個文明的規章制度來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