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東西后,你有權要求賠償嗎?

日常生活中,有時會發生失或拾得他人品的況。有人會聯系失主歸還,也有人會萌生占為己有的想法。案例中,張某在外就餐時不慎丟失手機,耿某撿到后提出張某須支付高額報酬才肯歸還。那麼,撿到東西可以歸自己所有嗎?拒不返還有何法律后果?失主該如何要回?“拾金索酬”是拾得人的應有權利嗎?

首先,法律上的“”是指產所有人或占有人非基于其意愿導致落他而失去控制的品。拾得人拾得后,應當返還權利人。除非聯系到失主后,對方自認放棄,或據生活常理可認定為無主,否則拾得人不能取得所有權。拒不返還會導致法律和刑事責任。失主要如何要回?如果拾得人變賣后,失主有權直接向拾得人請求損害賠償,也可在一定期限要求讓人返還原

拾得人有保管的法定義務,也有請求失主支付必要保管費、允諾的報酬的法定權利。然而,索取超出必要范圍的報酬是無權的。在案例中,耿某索取高額報酬是毫無法律依據的。法律確認了“拾金不昧”這一傳統德,將別人不慎丟失的品視為天降橫財占為己有屬于違法犯罪邊緣,只會到道德譴責和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