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法院方微信消息,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月5日公開宣判了招商銀行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的一審判決。田惠宇因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未公開信息易、幕易、泄幕信息等多項罪名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剝奪政治權利終,同時以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罰。此外,田惠宇還因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因利用未公開信息易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罰金人民幣三億元;以及因幕易、泄幕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罰金人民幣八百五十萬元。同時,法院決定對田惠宇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并上繳國庫。這一判決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也為了近期輿論熱點話題之一。(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