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林肯曾經說過:“我總是找到我所想要的,因為我從不做我所不想做的事。”這個引言引出了我的同事對省委組織部調的拒絕。他是學校的行政口級部,符合省里選拔年輕干部去區縣任職的條件,然而他卻毅然決然地拒絕了這一機會。他向我解釋了他的邏輯思維。

他認為提拔是出于兩種目的。一種是自我價值的實現,一種是得到一些明里暗里的好。然而,他堅信自我價值應該是由自己定義而非他人的評價。為了別人的定義而追求,顯然不是真正的自我價值,這樣的機會對他來說并不是他真正想要的。

第二種目的,他承認自己膽小,來自工人家庭的他不敢輕易接這些好。他甚至害怕為異類,擔心會到排和欺負。因此,他更愿意選擇擺力和不適應,而不是去追求看似輕松的職位。

至于傳統意義上的封妻蔭子,對于縣級干部來說,除非通過非正常手段,否則幾乎不可能實現。而且,他也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來實現經濟上對兒子的支持。因此,他毅然地婉拒了省委組織部的好意。

他堅信自己應該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價值觀去做決定,而不是被外界的評價和利益所左右。對他來說,拒絕調并不是放棄了機會,而是選擇了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追求。這種多元反思的思維方式,為我們提供了更深層次的思考,讓我們能夠重新審視自己的選擇和價值觀。通過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人堅守自己心的聲音,勇敢追求真正想要的生活,而不是被外界的和期所左右。每個人都應該有權利選擇自己的道路,追求自己的夢想和價值觀,而不僅僅是為了他人的認可和質利益。這種堅持和追求真正自我價值的勇氣,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