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同事租住的房子距離公司有80%的順路程度,期間我出于好意幾次搭載過同事去公司。有一天早上,同事跟我商量,希每天都能搭我的車上班。他在公司善于際,比較會說話,先向我表達了他目前的困難。同事每天坐公地鐵需要2個小時才能到公司,浪費了很多時間;而且買輛車要花費十幾萬,即使是二手車也要大幾萬,而且還要攢錢買房,所以暫時沒辦法自己買車。同事向我說了這兩點理由后,又表示愿意每月給我500元,每天搭我的車來公司,問我同意嗎?他還說這樣對我也會很激,是一個雙贏的選擇。但我隨即就拒絕了,我覺我要每天去搭載同事,自由到了限制。雖然順路,但我不想給自己找麻煩。而且我還擔心承擔責任,如果搭載他途中發生了什麼事,我可能還要賠錢,幫人不落好。我覺得偶爾讓他坐一次順風車沒關系。同事聽我拒絕后就離開了,看起來很不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