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中小學教材全解、《課堂筆記》等教輔圖書在網絡上為熱門商品,一些不法分子也將其視為“致富商機”,打造盜版教輔書籍產業鏈,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最高檢發布了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侵犯著作權犯罪的典型案例,披了案件詳

2022年6月至8月,何某甲在未取得印刷許可證的況下,在河南省平頂山市使用其妻子張某某的份信息立順某達印刷廠,非法印制、銷售各類中小學教輔圖書34萬余冊,銷售金額達102萬余元。朱某甲從何某甲購進盜版教輔圖書后,一部分批發給袁某甲等人,另外一部分存在倉庫用于網絡銷售。其間,朱某甲使用蘆某某提供的父母份信息注冊網店,雇傭蘆某某負責網店銷售,朱某乙等3人負責記賬、接送貨。袁某甲等人同樣通過網店銷售,非法獲利107萬余元。

在此案中,公安機關認為未標注出版社的圖書屬于非法出版,相關印制行為應按非法經營罪認定。檢察機關認定該部分圖書的容與正版圖書《課堂筆記》完全相同,僅是添加了習題答案,相關印制行為構侵犯著作權罪。最終,依法對何某甲等7人以侵犯著作權罪判有期徒刑四年至八個月不等,部分適用緩刑,并罰金80萬元至8000元不等;對朱某甲等7人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至八個月不等,部分適用緩刑,并罰金110萬元至1萬元不等。同時,對犯罪節輕微、自愿認罪認罰并主退繳違法所得的從犯張某某等11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該案件的審理和判決充分展示了我國對于侵犯著作權犯罪的零容忍態度,也為維護教育公平、保護合法版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