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做法令人匪夷所思!讓打工人自己貸款來養公司,簡直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這種作不僅會給打工人帶來沉重的經濟力,還會對整個社會造不良影響。如果這種況得不到有效解決,將會給社會帶來更多的負面影響。因此,我們應堅決反對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并加強監管力度,保護打工人的合法權益。

最近有報道稱,河南鄭州育人教育集團以這種方式貸款2000余萬來養公司。這是否只是個例,還是會產生蝴蝶效應呢?據說,一些地方的房地產公司也讓打工人貸款購買本企業的商品房。對于企業、個人以及社會來說,這種作是否有益,我們拭目以待!歡迎留言分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