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的,以拘留和罰款。此法律規定了毆打他人是違法的,而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遵守法律,不能主毆打他人。

近日,一段視頻顯示江西新余市一位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一家飯店毆打飯店老板的場景,引起了網友的熱議。視頻顯示,執法人員突然掌摑了飯店老板,雙方隨后扭打在一起,執法人員還拿起凳子砸向店主,引發了較大的爭議。

方回應顯示,經過調查,雙方是在通上出現了問題,進而發生肢沖突。同時,執法人員已于17日上午向店方進行了賠禮道歉,已取得對方諒解。對于該制服人員毆打他人的行為,該單位還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

然而,網友們對此事依舊有著許多疑問。他們質疑毆打他人是否僅僅需要賠禮道歉就可以了,以及執法人員是否應該接法律的罰。此外,他們也懷疑執法人員的份是否給予了飯店老板力,以及雙方如果互換份,是否能夠輕易達和解。

作為執法人員,應該嚴格依法執行,在執法的時候必須遵守法律。希相關單位能夠提高執法人員自的執法能力,并貫徹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執法理念。這樣才能更好地為社會提供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