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4年10月1日起,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標志著我國養老保險系實現了全覆蓋的目標。在此之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三大類別。雖然這三種養老保險屬于社會養老保險范疇,但它們分別屬于不同的制度系。參保人可以通過制度轉移的方式實現養老保險關系的累計計算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為退休的社會化和養老金發放的社會化提供了基礎和條件。所有參加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在退休后都可以從社保局領取基本養老金。這標志著退休的社會化得以實現。然而,一些國有企業的職工,如1992年之前退休的企業職工,以及2014年9月之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雖然養老金也是社會化發放,但經費來源渠道不同。目前,社保局發放的養老金分別來源于不同的經費渠道:一是按照老制度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養老金支付來源于原單位的財政撥款;二是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養老金來源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基金,不足部分由財政預算解決;三是企業職工退休的養老金,經費來源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四是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部分來源于財政撥款,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來源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

盡管不同制度系的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和發放渠道存在差異,但養老金的發放、調整以及養老保險基金的預算和管理都由社保局和財政部門統一進行。從理論上分析,凡是城鎮職工退休的人員,包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職工在,退休后除基本養老金外,原單位不再支付任何補。然而在實際作中,一些人除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外,仍然或多或到原單位的補。民營企業退休的職工由于在職時已經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了基本養老金待遇,退休后不再原單位的任何補和補助。因此,民營企業是最徹底實行社會化退休的單位。國有企業退休的職工中,一些大型央企和省屬大型企業在過去幾年中,有一部分預算用于退休方面,給職工發放部分福利和補。特別突出的是煙草部門,該部門的退休職工仍然著原單位的退休生活補等福利待遇。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職工雖然養老金是社會化發放的,但退休職工仍由原單位進行管理,并與原單位或多或地保持一些聯系。在財政收較好的地方,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月還可獲得生活補或專項問金。然而,這種況在不同地方存在差異,有些地方有,有些地方沒有,有些地方是機關有而事業單位沒有,還有些地方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有,而差額撥款或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沒有。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金的人,除了基本養老金外,由于沒有單位,他們必須自己掏錢為自己提供補,然而這在實際上沒有太大實際意義。

綜上所述,退休職工這個概念很廣泛,包括所有從社保局領取養老金的人都是退休職工,但可以細分為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盡管不同退休人員的待遇存在差異,但養老金的發放、調整以及養老保險基金的預算和管理都由社保局和財政部門統一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