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對仲裁司法審查工作的典型案例

自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高度重視仲裁事業的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要“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在前面”。仲裁作為我國法律規定的非訴糾紛解決制度,也是國際通行的糾紛解決方式,是我國社會治理系中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重要組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仲裁司法審查工作,積極持續完善司法支持和監督仲裁機制。在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積極支持商事仲裁的法治化、專業化、規范化、國際化發展,為我國仲裁事業發展和仲裁公信力的提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十個典型案例,類型多樣,既包括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仲裁裁決等案件,又包括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管轄權異議糾紛等案件。這些典型案例富,包括育仲裁、金融仲裁,涉及網貸平臺仲裁條款效力、仲裁員披義務、仲裁程序、重新仲裁、公序良俗等多個問題,充分現了新時期人民法院對仲裁支持和監督并重、積極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司法立場。

這些典型案例的發布將進一步統一全國法院仲裁司法審查尺度,規范仲裁司法審查權,提升仲裁司法審查質效,同時有助于規范和指引仲裁機構依法辦理仲裁案件,促進我國仲裁公信力和影響力的持續提升。這些案例現了最高人民法院對仲裁司法審查工作的重視和努力,為我國仲裁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