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又稱為低保,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旨在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確保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該制度最早起源于上世紀90年代,當時主要針對城鎮戶籍居民,稱為城市低保。從2004年開始,我國逐步將農村貧困人口納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圍,稱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近年來,我國已有2004萬貧困人口納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其中1852萬人納低保范圍,152萬人納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為確保貧困群眾不愁吃、不愁穿,農村低保標準在貧攻堅過程中得到顯著提高。從2017年開始,全國各市縣農村低保標準已達到或超過國家貧收標準。目前,我國的低保制度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申請的。

以四川省為例,農村居民家庭若年人均純收低于戶籍所在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可申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請程序包括提戶籍證明、份證、家庭收、財產狀況、殘疾等相關材料,并經過村委會初審、家庭核查、村公示、鄉鎮審核、縣民政部門審批等環節。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包括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為保障貧攻堅果,確保城鄉居民基本生活而設立的兜底制度。

截至2022年,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月68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月480元;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月884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月624元。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價水平進行調整,各地區存在差異,主要據城鄉居民人均收和可支配收水平進行態調整。

如果家庭收發生變化,低保標準也會進行相應調整。例如,如果家庭人均收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保可能會取消;如果家庭收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保標準會進行調整。

目前,低保和養老金都是通過社保卡的銀行賬戶發放。對于家庭收的變化,可以通過大數據進行比對計算得出答案。

綜上所述,是否繼續領取低保主要取決于家庭人均收是否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如果家庭人均收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保可能會取消;如果家庭人均收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保標準可能會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