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崇州一小區發生了一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事件,一名兩歲被黑羅威納犬咬重傷。警方已經逮捕了傷人的狗和狗主人唐某,并依法對他們進行了刑拘。然而,唐某聲稱自己的狗是跑出來的,他對此毫不知。這個說法真的有說服力嗎?被關在家里的狗怎麼可能跑呢?即使它真的跑了,為什麼主人沒有尋找它呢?即使這條狗是跑的,難道主人就沒有責任嗎?在孩子和人拼命掙扎時,狗主人又在哪里呢?這種態度只會讓大家更加厭惡。

這起事件發生后,周圍居民不敢輕易出門,可見其造的影響有多麼惡劣。被攻擊的小孩全被咬傷,右腎挫裂傷,右側肋骨骨折。這種痛苦可能會伴隨,這是一件非常殘忍的事。狗主人到了應有的懲罰,這是罪有應得,他自食其果。然而,我們應該如何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呢?

事實上,并非所有大型犬都會攻擊人類,但確實存在某些大型犬有極強的攻擊,這取決于犬只的型、品種特征、基因等多種因素。因此,對于這些大型犬,如果飼養不當,將對社會帶來巨大的安全患。在這起事件發生后,很多網友呼吁文明養狗的同時,也呼吁城市止飼養大型犬。那麼,城市是否應該養大型犬呢?我們不能因為一些不負責任的狗主人而將所有大型犬都養,而應該制定更加嚴格的法律法規,并對狗的飼養和管理進行嚴格監管。只有在飼養和管理上下足功夫,才能有效地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同時,狗主人也應該對自己所養的犬只負起完全的責任,加強對犬只的訓練和管理,避免犬只對人類造傷害。

總之,這起事件所造的悲劇已經發生,我們應該從中深刻反思,加強狗的飼養和管理,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于那些不負責任的狗主人,應該給予更加嚴厲的懲罰。養大型犬并不是最好的選擇,而是應該建立更加完善的飼養和管理機制,讓人與狗和諧相。那麼,你們認為應該如何保障人類和狗的權益呢?我們應該共同思考這個問題,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來保護人類和狗的權益,以創造一個更加友善和安全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