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今年6月份,謝士在都遭了丈夫賀某的家暴,這已經是兩年來遭的第16次暴力襲擊,導致不同程度地傷。這起事件引發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并且引起了當地婦聯、公安和法院等部門的介調查。經過5個多月的調查取證,謝士于12月4號公開發表了一段視頻陳述,表示已經從公安機關獲得了傷鑒定結果,其中包含了四個重傷二級、五個輕傷二級和一個輕微傷。這份傷鑒定結果將為對丈夫刑事判決的重要依據,法院能判他死刑。

據一位律師,對于家暴況,大部分法院通常判三年到九年的刑罰,只有在造嚴重殘疾的況下,可能會判十年以上的刑期。由于謝士的況比較特殊,存在多個重傷疊加的況,所以不能僅按照一個重傷的標準來對待。然而,何種刑罰,包括是否判死刑,還需要檢察院進行最后的權衡。

無論是男還是的家暴行為,我們都必須零容忍。因為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而且它會對孩子的長產生影響。容忍只會讓加害者覺得可以為所為。當我們面對家暴時,應該及時報警,并向加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求助。同時,單位和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也有權利及時勸阻。應該如何理還要據個人況來決定。

我們堅決說“不”對家暴行為。希每一個家庭中的弱勢群都能拒絕家暴,用法律的武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