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都地鐵拍案一審宣判,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在這場備矚目的審判中,原告方的全部訴求均被法庭駁回,被指責的男子為了案件的敗者。然而,令人憤慨的是,在判決書的結尾部分,法庭不僅對男子做出了嚴厲的裁決,更對其進行了一番道德上的譴責和說教。判決書中明里暗里強調了在公共場所遇到沖突時應該保持謙遜的態度,尊重他人的權利,冷靜理智地理問題,并用禮貌平和的方式對待他人的緒需求,以提升人際關系,促進法治文明和社會進步。判決書似乎在暗示這起事件的起因是男子不理解和不尊重他人的緒需求。這樣的說教不僅對案件的結局產生了負面影響,更是對被告人進行了道德上的指責,使其在法庭上為了雙重的失敗者。然而,這樣的判決卻引起了社會對法治文明和社會進步的質疑。如果法律不能為被害者追求正義公平的天平,反而為施害者逃懲罰的工,那麼法治文明和社會進步就只能是一種幻想。當法庭在判決書中對被告人進行道德說教時,是否真正達到了法治的目的,是否真正促進了社會的進步,這都是需要深思的問題。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可能會激起更多無恥者的效仿,肆意誣陷,只需道個歉,就可以逍遙法外。當社會對法律產生懷疑,對正義產生質疑時,法治文明和社會進步的步伐就會到阻礙,甚至倒退。在這個時刻,我們需要更加關注社會正義,對法律進行深刻的反思,倡導真正公正公平的司法制度,讓法治文明和社會進步為現實,而非幻想。請關注@沉思的橘子,多支持多流。#這法律真棒# #社會正義吶喊# #正義到質疑# #都地鐵誣陷案# #誰來為正義發聲# #法律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