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網友小李在網上料稱,自己的爺爺去世了,但單位告知他爺爺去世不能請喪假,只能請年假或事假。這一事件引發了網友們的廣泛討論和質疑。小李表示,自己與爺爺深厚,而且祖孫統一脈相承,應該算是直系親屬。然而,由于批準的事假時間有限,他只能匆匆趕回外地參加喪禮,這不僅勞心勞神,還遭到親屬的不理解和指責。他到十分冤枉。眾多網友紛紛表示對此深有同,認為爺爺去世應該可以請喪假。一些人還指出,據勞法,喪假應該包括直系親屬,但是在實際作中,很多單位對于喪假的規定并不清晰,導致了這樣的困擾。
在這個問題上,法律專家也給出了建議,認為目前喪假對于直系親屬的規定并不明確,而我國勞法強調保護勞者,因此在解釋模糊時應該偏向于有利于勞者的一方。據《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以據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因此,一些專家建議,單位應該在規定喪假的時候更加人化,將直系親屬擴大為近親屬,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實際上,許多單位已經將祖輩去世列職工可的喪假范圍。因此,建議單位在理這類況時應更加靈活,照顧員工的個人況和家庭需要。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周長征表示,一些特殊況下,職工可以通過請事假或者帶薪年休假等方式解決,但他也建議單位在規定喪假范圍時更加人化理。綜上所述,公司對于爺爺去世不能請喪假的做法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質疑。雖然法律上對于喪假范圍的規定并不十分清晰,但作為人化的單位,應該更加靈活地對待員工的個人況和家庭需要,將直系親屬的定義擴大為近親屬,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希相關部門和企業能夠重視這一問題,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讓員工在家庭和工作之間能夠得到更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