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漢法院立案庭功解決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原告A公司在收到貨款后對辦案法表達了激之。該案的被告余某購買了A公司的裝修材料,并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約定了支付期限和違約責任。A公司按期提供了全部材料,但余某卻未按約定期限支付貨款,因此A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余某支付欠款及違約金。漢法院理后,承辦法認真梳理案,充分聽取了原、被告雙方的意見,并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法采用了“背靠背”的方式,與原告和被告分別通,從法律角度詳細解釋了雙方爭議焦點,并從理角度勸解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通過多次斡旋,法找到了切點,提出了合理的調解方案,最終促使雙方達了一致的調解協議,被告承諾當天將欠款一次支付給原告。這樣,該案得以功解決。

編輯:劉一笑

審核:姚啟明

法院功調解買賣合同糾紛,幫助公司恢復正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