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去年12月,與幸福重新定義四類稱呼以來,引發了人們對于與幸福的重新思考。這也導致了拜師文化的興起,以及“小伙伴”群的形。在這個新的文化氛圍中,師父為徒弟負責,老師為小伙伴負責,營長為營員負責,“家長”為“孩子”負責。這種“我負全責”的理念逐漸在教育領域中得到推崇。

然而,很多人可能還不太理解為什麼要這麼做,這其中的用意是什麼。今天,我們將通過一個孩子在夏令營中提出的問題來解答這個疑

這個孩子問道,在第一天上課時,我們小組有一名員遲到了,然后組長替我們承擔了遲到的責任。我不太理解,為什麼是組長替我們承擔遲到的責任?畢竟是我們犯錯,我們應該自己承擔。

這是一個關于中西方文化差異的問題。孩子們,你們現在到的教育是“各負其責”,對吧?也就是誰犯錯誰承擔責任。按照西方文化的觀念,每個人只負責自己的事,與他人的事無關。在西方,老年人常常會到孤獨。父母年邁了,他們可以去養老院,或者一個人孤獨地生活,子可以選擇不管他們。而父母養孩子直到18歲,孩子需要離開家庭,自己面對生活。父母可以不再對孩子負責。當然,并不是說西方人都是這樣做,但是這是他們文化中允許和支持的做法。

然而,中國人能夠做到這一點嗎?顯然不能。這是兩種不同的文化,西方文化強調“各負其責”,而中國文化強調“我負全責”。對于中國人來說,父母在孩子上承擔的責任是無條件的。而西方的“各負其責”是有條件的,父母只需要養孩子到18歲,夫妻之間可以離婚,各自承擔各自的責任。因此,西方社會出現了各種規則。規則是非常嚴格的,違反規則就會有后果。很多人出于“怕”后果的原因而遵守規則,這是真的嗎?西方人的規則非常詳細,只要違反規則就會有后果,因此他們的社會顯得非常有秩序。但是在中國人看來,這種秩序缺乏。中國人注重的是規矩,其中之一就是恥之心。人的勇氣來源于恥,當一個人做了違反道德的事,他心會恥。這種“心”能夠讓我們勇敢地改變,不再畏懼和貪婪。在西方,人們犯錯了會到法律的制裁,為了向善,他們可以去教堂向牧師學習。然而,中國大部分人沒有宗教信仰,所以我們如何向善呢?中國人是否有法律意識呢?有也沒有。首先,中國有《未年人保護法》,但是當你父母打你罵你時,這個法律保護了你嗎?假如你父母真的被抓走了,你會怎麼辦?其次,當中國人遇到問題時,他們是先找法律還是先找關系?作為中國人,你能記住幾條法律條款?所以,中國人想要抑惡揚善只有一種辦法。中國有一句諺語做“上梁不正下梁歪”,孩子犯錯了,我們會說“這是誰家的孩子,家教不好”,這句話的意思是孩子犯錯了,并不是孩子本不好,而是父母沒有承擔起教育的責任。

因此,我們的家庭需要有規矩。中國人生活在關系和理中,當孩子犯錯時,我們會說“這是誰家的孩子,沒有家教”。這種說法的意思是,孩子犯錯了,并不是孩子本不好,而是父母沒有履行起法律的責任,沒有教育孩子向善。與此同時,最有趣的事也會發生。孩子犯錯了,本質上是父母沒有教育好,這個時候父母接了懲罰,孩子會到難過:“別打我爸爸媽媽,我會改正的”。這就是知恥而后勇,明白了嗎?更厲害的是,爺爺如果站出來說:“不能打我兒子,孫子出問題是因為我當爺爺的沒有教育好他的父親。”爺爺承擔了后果,父親會怎麼樣呢?“別打我爸爸,是我沒有教育好孩子,是我的責任,我給祖宗丟臉了。”孫子在一旁說:“不是不是,是我錯了。”所有的人都在想著如何改正錯誤。這就是中國人的倫理觀。因此,與幸福的夏令營采用了中國人的倫理觀,讓孩子們驗到:“我做錯了,有人為我負責,有人管我,我也愿意被人管。”這喚醒了人與之間最大的區別——恥心。因為在這樣的倫理觀下長的孩子會想:“我不想讓我的家庭因為我的過錯而遭遇不好的事,我要抑惡揚善,我要為家庭的驕傲。”這就是中國人的榮譽和責任。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不同之在于,西方強調個人價值和,而中國人注重榮譽和責任

我們相信,絕大多數中國父母在孩子出生前后都或多或地憧憬過“我要把孩子培養一個聽話、懂事、有出息,為家爭的人”。當孩子還小的時候,我們覺得這樣的期待很正常,也是很有可能實現的。然而,隨著孩子進青春期,他們越來越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見,他們不再聽從父母的話,甚至有些孩子會說“憑什麼我要聽你的?”這個“憑什麼”其實是在問,你有什麼讓我信服的,能讓我心甘愿地聽從你。在中國文化中,我們找到了這種信服和心甘愿的源——天地國親師。幾千年來,中國人對于天地、國家、父母、老師最原始的,能夠讓一個人“信服”和“心甘愿”地聽從。那麼這種如何在當代社會中得以實現呢?最近,與幸福找到了的方法——拜師!我們相信“拜師”背后的文化,能夠解決當下中國家庭中父母無人管,孩子不聽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