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中,和婚姻往往牽扯到更多的因素,尤其是男可能更容易到經濟條件的影響。2021年,男子李某和子徐某的以悲劇收場,原因竟然是工作和家庭條件。徐某嫌棄李某的工作沒有編制,家庭條件一般,要求他考取單位編制才會重新考慮和婚姻。李某為了徐某開始參加編制考試,但未考取編制后,徐某便和新男友往。悲傷的李某在極度傷心之下,選擇了自殘,最終因傷勢過重去世。李某母親起訴徐某并向其索賠,最終達和解。徐某的理不當,傷害了李某的自尊心。在時,每個人都應該善待對方,更要用最恰當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任而為。我們應該對這樣的悲劇深憾,并倡導用更理智的方式面對和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