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花是一名職工,認識了一名臨時工黃亮,兩人確立關系后,李某花發現黃亮不但已有家庭,還是一名“資深”的吸毒人員。然而,李某花并沒有選擇離開,反而選擇與黃亮一起販賣毒品。直到被抓獲歸案后,才發現自己已經陷在男友心設計的毒品易之中。

在和黃亮一起販賣沙酮期間,李某花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然而,黃亮卻否認販賣沙酮的事實,并試圖將責任往李某花上推。原來,黃亮以婚的名義接近李某花是早有預謀的,將其“拉下水”后,在販賣沙酮過程中他從不直接參與,均通過電話讓人直接聯系李某花購買,目的就是一旦被查,可以把責任往上推。

然而,經過檢察的深調查和全案證據的綜合分析,最終證實了黃亮在每次易中均起到發起和達的關鍵作用,也是每次易后的主要得利者,并非只是簡單的居間介紹。

2022年5月,電白區檢察院以涉嫌販賣毒品罪依法對黃亮、李某花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認定,李某花的行為構販賣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判李某花有期徒刑七年,并罰金2萬元;黃亮居間介紹李某花向吸毒人員販賣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判黃亮有期徒刑二年,并罰金6000元。

然而,茂名市檢察院對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法律適用錯誤提出抗訴,并在二審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的過程中,通過全面充分的論證揭了黃亮的幕后作行為。最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對黃亮的量刑部分,改判有期徒刑八年,并維持一審判決對李某花的定罪量刑部分。

這場的背叛,為了李某花的毒品之旅,最終以七年的有期徒刑為代價。這起案件也提醒著我們,要善于從蛛馬跡中找出關鍵證據,守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