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在四川都崇州市某小區發生的一起惡狗撕咬事件再次引起了廣泛關注。目前,傷人的黑狗已被捕獲,而狗主人唐某于17日凌晨3點到案。警方已立案偵查此事,并對唐某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幸運的是,目前生命征平穩。

頭條17日晚上6點進行了一項民意調查,詢問是否支持對狗主人最高判7年有期徒刑。截至當晚22點44分,共有8.5萬人參與調查,其中有7.7萬人支持對狗主人進行頂格罰。這表明廣大民眾對此惡事件的憤慨和深惡痛絕。讓我們來看看網友們的意見。有人建議出臺政策,要求狗在出門時必須牽繩并戴套,狗主人若違反規定則行政拘留15天并罰款1萬元。還有人主張據傷人的節程度給予相應的懲罰。還有人支持將狗主人刑,并承擔的醫療費用,希能早日康復。也有人認為,羅威納犬主人唐某應該到嚴厲的懲罰,因為羅威納犬是德國軍用犬,在國用的,而且唐某沒有栓繩。這條狗應該被安樂死,狗主人也應該被判刑。可以看出,廣大網友期待政策的出臺,以重罰和判刑的方式來確保公眾的安全。

針對這起事件,首先要明確一點,狗本并沒有錯,因為它們只是狗,而不是人。錯在養狗的人,無論唐某如何辯解“狗是跑出來的”,他都難以逃責任。因此,呼吁廣大寵狗的主人要時刻謹記文明養狗的原則。作為狗主人,就像司機不喝酒開車一樣,溜狗時要牽繩,并對于烈犬類最好配戴套,同時嚴年人溜狗,以確保它們不會對他人造傷害。另外,當路人遇到狗時,也應盡量保持距離,不要隨意或圍觀,以免激怒狗而遭傷害。同時,呼吁國家相關部門盡快采取相應措施或出臺相關法規政策。

在這方面,河南鄭州率先展開了寵狗整治行。10月17日,也就是四川都惡狗撕咬事件發生的第二天,鄭州二七區開始嚴查未拴繩的犬只。他們抓走了沒有拴繩的狗,并排查大型犬和烈犬,發現問題就地解決,對于沒有栓繩和沒有辦證的狗一律暫扣。這一舉措得到了人民群眾的支持和贊賞。我們首先要贊揚河南鄭州的做法,并祝愿在都被惡犬咬傷的早日康復,平安無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