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生活打卡季#飼養大型犬、惡犬,就該考慮到這種狗對社會的危害,飼養時必須鎖上鐵鏈,或者關進鐵籠里,如果散養任由它到跑,造的一切后果,就必須承擔。10月16日,四川都崇州一名2歲半,在自己的小區里遭到一條惡犬撲咬,可憐的孩子被咬傷20多,右腎也被撕裂。孩子家長在驅趕惡狗時也了傷,目前仍然很嚴重,已經轉去華西醫院治療。

此事件引起了廣大網友的憤怒和擔憂,呼吁對惡狗采取嚴厲的措施,同時也要對狗主人進行嚴懲。10月16日,警方告知媽媽,涉事黑狗是一條羅威納犬,目前已經被捕獲,狗主還在排查中,當地多部門已經立聯合調查組。17日下午,都聯合調查組發布通報,涉事羅威納犬主人已找到,并依法將其刑事拘留。據悉,咬傷的惡狗是在16日晚上10點左右被捕獲,狗主人是在17日凌晨3時許到案的,警方也已立案偵查。

針對此案,法律人士表示,狗主人是被刑事拘留,說明了此人涉嫌刑事犯罪,罪名或許有兩個。其一,如果被咬了重傷,那麼狗主人就會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據我國刑法規定,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其二,由于烈犬只對社會有一定的危險,如果狗主人任由它在公共場所跑,給他人造了嚴重傷害,那麼,狗主人就有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項罪名遠比前罪嚴重得多,可判3年以上7年以下。無論哪一項罪名,都將導致狗主人獄,并且還必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嚴懲狗主人是社會的共識,但是無論如何懲罰,都難以彌補孩子遭和心理上的巨大創傷。我們希孩子能夠早日康復,平安健康地度過余下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