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上午,一起悲劇發生在西安音樂學院的學生藥家鑫上。他被注執行死刑,年僅21歲的他的生命就此定格。在他生命的最后時刻,他的心愿是請求他的父母代表自己,去看他曾經連捅八刀致死的清潔工張妙留下的年僅2歲的孩子和年邁的父母。

事發于2010年10月20日,當時藥家鑫開著一輛紅雪佛蘭轎車,因為低頭換盤而不慎撞到了清潔工張妙。下車后,面對張妙的求救,藥家鑫沒有撥打急救電話120,而是用隨車攜帶的匕首將年輕的張妙連捅八刀致死,然后逃離現場,卻在慌中又撞倒了兩人,最終被截停。在隨后的庭審中,藥家鑫的辯護律師第一次提出了“激殺人”的概念。他聲稱,由于長期以來向的格和對“農村人難纏”的擔憂,面對撞到人的況,藥家鑫心慌,產生了將張妙殺死的念頭,但事先并沒有預謀,應屬于“激殺人”犯罪。

被害人張妙的丈夫在法庭上大聲疾呼,“死刑,我一分錢不要,要維護法律的尊嚴,母是無價的,我的孩子永遠失去了母!”這一幕為中國法庭的經典畫面。而在藥家鑫最后的自我辯護中,他悔過地聲淚俱下,“我會懷著懺悔和恩的心回報社會,向害者家屬贖罪,報答養育我的父母。我愿意給張妙的家人父母養老,我愿意為他們做任何事,祈求他們的寬恕。請政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對不起他們,對不起!”

陜西省中級法院最終判決藥家鑫死刑,并立即執行,同時判決賠償張妙家屬5萬元。然而,張妙家屬拒絕了民事賠償。藥家鑫死后,張妙的父親讓律師給藥家鑫的父母傳達了他的話,希他們不要太難過,并在合適的時候能夠與他們坐下談。張平選說:“不管怎樣,孩子犯的罪,老人沒犯罪,我要跟他們說些寬心的話,他們已經都不在了,心要放寬些。”后來,藥家鑫的父母帶著借來的20萬元去見張平選,當時張平選收下了這些錢,但隨后通過電匯將錢還了回去。張平選說:“我們農村人,要飯也好要點破爛也好,沒人會笑話我們,我們只是喔。”他的目充滿堅韌。

十多年過去了,藥家鑫案至今讓我們深思。在嚴重錯誤發生時,我們永遠不應逃避,要敬畏法律。同時,我們也要時刻關注孩子的教育,培養他們良好的心理穩定能力和正確的道德觀念,這樣才能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