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的七歲兒子在玩耍過程中被鄰居的孫子帶來的狗抓傷了臉部和,導致王士自行帶孩子去醫院打算給孩子打狂犬疫苗。然而,正好在醫院里遇見了狗的主人,狗主人反復說自家的狗沒有問題,沒有必要打狂犬疫苗。面對鄰居的反復保證,王士最終決定沒打疫苗,帶著孩子回家了。不久后,孩子出現了狂犬病的癥狀,經醫院確診后離世。這個悲劇的發生完全是因為王士的格導致的。
如果在醫院時,王士沒有到鄰居,那麼這件事就不會發生。如果鄰居不進行勸阻,這件事也不會發生。而如果王士不是為他人著想,擔心別人誤解,怕別人沒面子,這件事還是不會發生。這三個“如果”中,如果有任意一個為事實,就不會導致這個小生命的離世。
王士的格導致了的決定,生怕引起鄰居不快,擔心鄰居會誤解。而鄰居可能也是擔心賠償和名聲損,不愿意承認狗的責任。然而,在反復勸阻王士時,難道就不知道這是一件命攸關的事嗎?
王士已經意識到了這件事的質,并且已經帶著孩子去了醫院,已經走到了這一步,偏偏還是打了退堂鼓。而事發后,鄰居還耍起了無賴,百般抵賴,不承認是家的狗做下的事。如果王士帶著孩子去鄰居家撒潑,要求鄰居家賠償,至要求鄰居去給打狂犬疫苗,這件事可能就是另外一個樣子了。
在這件事發生的過程中,如果王士帶著孩子去鄰居家撒潑,要求鄰居家賠償,至要求鄰居去給打狂犬疫苗,這件事可能就是另外一個樣子了。 換位思考一定要分場合,面對這樣的事時,不應該用事,而是應該畫上一副理智的頭腦,不打折扣的去理好整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