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微信紅包與轉賬質存在區別,微信紅包屬于贈與,轉賬則屬于借款。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結了一起借款糾紛案件,引發網友熱議。劉士通過微信紅包、微信轉賬兩種方式向周先生提供資金,法院判令周先生償還劉士借款12900元。對此,有網友恍然大悟,“終于知道為啥紅包只能發200元了!”也有人關心,如果是“1314”“520”等有特殊意義的轉賬怎麼辦?法表示,在特定況下一些特殊金額的轉賬也算作贈與。南京的李先生和楊不到1年,分手后李先生要求楊士退還期間的23萬多元轉賬,包括520元、1314元等特殊金額,遭拒后起訴至法院。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了訴訟請求。法提醒大家,無論是普通朋友間或人對于大額款項往來雙方應該盡可能通過各種形式明確款項質以免后續引發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