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新田縣檢察院理的一起“民轉刑”案件揭開了真相。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被告人謝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罰金20萬元。這起案件的起因是2023年4月20日,劉某向新田縣檢察院控告申訴接訪室,向當天接訪的新田縣檢察院檢察長李夢醒反映其與謝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相關執行況。

劉某介紹說,謝某自稱在搞資金過橋業務,向他借了160萬余元。最初,謝某按約定按時歸還本金并支付利息。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謝某停止了支付利息,并且他還向其他人借了很多錢。面對這一況,劉某將謝某訴至法院,但是執行程序卻一直未能到位。在了解況后,檢察長李夢醒發現該案并不簡單,可能存在其他

經過調查,新田縣檢察院發現,共有6名債權人稱謝某借款后未償還,并先后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確認共有600余萬元的借款事實。由于涉案金額巨大、人數眾多,該院將該線索移送至刑事檢察部門。經過調查,發現謝某的銀行流水向外省銀行賬戶轉賬,與其提供的工程合同和借據均系偽造。最終,新田縣公安局以涉嫌詐騙罪對謝某立案偵查。經過謝某的供述,原來他在負債累累的況下,以高額回報、支付高額利息等為導,向親朋好友借款共計700余萬元,全部投網絡博彩和虛擬幣易平臺中,最終本無歸。最終,法院依法判決了謝某的刑罰。

從民事案件到刑事案件:揭開一起涉嫌詐騙的案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