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牢獄:一個人的毒品販賣之旅

某鄉鎮醫院的職工李某花與年近50歲的離異男子黃亮相識后,發現他已有家庭,同時還是一名“資深”的吸毒人員。黃亮一直在某沙酮吸食中心進行維持治療,而他的朋友大多也是吸毒人員。盡管黃亮不時向李某花借錢購買沙酮吸食,李某花并沒有選擇離開他。相反,選擇與他一起販賣沙酮,最終導致被抓獲歸案。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李某花才意識到自己已落男友心設計的“鴻門之宴”。原來,黃亮以婚的名義接近李某花是早有預謀的。他將“拉下水”后,在販賣沙酮過程中并不直接參與,而是通過電話讓人直接聯系李某花購買,目的就是一旦被查,可以把責任往上推。

案件最終移送至法院審理,一審法院認定,李某花的行為構販賣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判有期徒刑七年,并罰金2萬元;而黃亮則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并罰金6000元。然而,電白區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存在事實錯誤和法律適用錯誤,提出了抗訴。經過二審法庭的全面充分論證,最終改判黃亮有期徒刑八年,并維持了對李某花的定罪量刑部分。

整個過程充滿了悲劇彩,一對人因毒品牽扯,最終導致了一個人的重刑判決。這個故事不僅是一個人的毒品販賣之旅,更是一個的背叛和人生的墜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