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代到現代,彩禮在婚姻中的含義和作用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古代,彩禮被稱為聘禮,是用來給新娘家的,而子在嫁人后地位非常低下,除非是極其富有或者深兒的人家才會給兒帶走,其余的就留作自用或者給自己的兒子。當時,給彩禮的含義大致上是買斷對方兒的禮金,對方一旦收了彩禮就代表對方是自己的人了,那麼我對怎麼樣對方大概率無權干涉。因此,有了“兒出嫁就像潑出去的水”這樣的說法。婚后,無非相夫教子,由于纏足也無法遠行,無法出門做工,古代子的生活無疑是相當悲哀的。因此,當時大家并不排斥彩禮。

近代,隨著社會的發展,纏足廢除,婦解放,婦開始出來工作,婚后的生活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因此,給彩禮的含義也與古代大不相同了。彩禮變了一種補償,結婚生子會讓暫時失去外出務工獲得收的機會,生育輕則損,重則失去生命。這樣一來,彩禮并不再到特別的排斥。

而在現代,由于男結婚經濟力巨大,方開始要求房車和彩禮,男開始呼吁抵制彩禮。現在的地位已經升高,不再事事以丈夫為尊,行也十分自由。因此,彩禮的含義也發生了變化,不再是買斷子一生,而是一種商業保障。子自己用不著當然皆大歡喜,表示子平安,所遇良人。而對男來說,彩禮也許已經不再是一種保障,而了一種負擔。綜上所述,彩禮的含義和作用隨著時代的變遷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