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沒有聽錯。大家可能都知道叔叔偵查活是保的,但是卻不知道有些況下,律師會見也是要保的!這里呢就來說一個庭立方駐律師-王律師親經歷的案件說一說。王律師在今年8月份的時候,接了一個外地會見的案子,家屬的孩子是星期一被叔叔帶走的,家屬在星期二就辦理了委托,王律師當時算了一下時間,星期四就可以進行會見了,于是王律師周四一大早就坐飛機去了外地看守所。那天下午2點看守所一上班,王律師就在接待大廳辦會見手續,結果不巧的是,看守所前臺工作人員告訴他,辦案的叔叔在提訊,讓他等一等。結果王律師等了一下午都沒見上,問前臺,就說讓他第二天再來會見。然后王律師第二天,不到九點就到了,卻仍被工作人員告知,叔叔正在提訊,明確表示要提訊一天,當時王律師心里就納悶了,怎麼會這麼巧。因為王律師是外地會見,花了不差旅費,沒見到人就走了,他有點不甘心啊,就又在看守所等了一上午,卻始終沒等到叔叔結束提訊。這個時候王律師才開始著急了,不能等到下周一再會見吧。一來是因為外地的住宿費是需要家屬承擔的,這會增加他們的經濟負擔。二來,王律師當時還有其他工作要趕著回去理。所以在跟家屬通后,王律師趕著周五下午的航班回去了。到這里,王律師其實都還以為是巧合。結果后面他跟家屬通這個事的時候,家屬說了一個況,他恍然大悟。在那個星期二的晚上,家屬接到孩子的電話,說辦案叔叔要求把他的個人電腦和護照寄過去,家屬順帶就說了一句已經請了律師,會在周四來見他。請問大家,被訊問的時候怎麼可能打來電話?這一定是叔叔要求的,而且叔叔就在旁邊,還聽到了律師要來會見,于是就讓律師合法合規的沒有會見到!這時候大家聽懂了嗎?最后我要提醒大家,律師去外地看守所的第一次會見,這種況最好保,各位家屬一定要注意!如果你還不知道去哪找靠譜律師,庭立方嚴選全國優秀刑事律師,律師資質經平臺審核和擔保!可在下方留言或私信【案件地區+號碼】,為你推薦當地的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