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許多年輕人面臨著高價彩禮的力。這一傳統習俗已經為制約年輕人結婚率、婚姻幸福和諧因素的前置門坎。然而,最高人民法院最近發布的《規定》明確規定了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止以彩禮為名索取財,并完善了彩禮返還原則。這一舉措對于遏制高價彩禮的蔓延趨勢有重要意義。

高價彩禮不僅導致了盲目攀比和奢侈浪費的風氣,還給家庭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為許多家庭貧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彩禮的回歸于“禮”而非“財”是解決高價彩禮問題的關鍵所在。最高人民法院在《規定》中對于彩禮的返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需要考慮同居及方孕育況。

在實際生活中,彩禮與非彩禮之間的界限并非一不變,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規定》中對“共同生活時間”修改為“共同生活況”,這意味著法院在判斷是否返還彩禮時,不能僅看時間長短,還要綜合考慮是否實際一起居住、未實際共同居住的原因等形。

治理高價彩禮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政府應該加強對彩禮市場的監管力度,制定更加明確和嚴格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市場行為。同時,和輿論也應該發揮積極作用,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婚觀,摒棄過分追求質利益的傾向。家庭、學校和社會組織也應該加強對年輕人的教育和引導,培養他們樹立正確的婚觀念和家庭責任

彩禮的回歸于“禮”而非“財”,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將有助于遏制高價彩禮的蔓延趨勢,推社會文明進步,樹立新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