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會上離婚的人越來越多,而結婚的人卻越來越,這導致很多單男士不愿意結婚,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過高的彩禮。最近的新聞報道中,一位42歲的博士表示,要求結婚的彩禮必須達到520萬元,并且承諾不生育子。對方回復了一句“撒泡尿照照自己”,這也宣告了這段的結束。現實生活中,因為彩禮過高而無法結婚的案例比比皆是,甚至有些農村地區為了孩子結婚不惜借款湊齊彩禮。針對高彩禮的況,國家已經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并初步形了《征求意見稿》。

今天我和大家分的是一起據《征求意見稿》理的婚姻財產糾紛案件,我相信看完之后,可能會顛覆大家對婚姻雙方不公平理的看法。這起案件涉及到一對1993年生于吉林的男子和1995年生于陜西的子。兩人于2013年相識并確立了關系。2015年,他們見過彼此的父母,并確定了結婚的事宜。據雙方的決定,男方作為結婚條件給予方10萬元的彩禮。然而,由于方年紀太小,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他們先收取了男方2萬元作為訂金。隨后,子和男友一起去外地打工。在這期間,方意外懷孕,考慮到年紀太小且雙方都沒有能力養孩子,子做了流產手。之后,他們一起回到吉林老家生活和工作。到了2017年,他們攢了一些錢,希能盡早結婚。因此,男方再次支付了4萬元的彩禮。方一直在男方家居住,直到2019年,由于產生了矛盾并無法調解,方離開了男方的住,并退還了男方2萬元的彩禮。承諾會還清剩余的4萬元,并出了一張欠條,明確了欠款的原因。然而,后來男方多次要求方償還4萬元的彩禮,但沒有結果,于是他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方也向法院陳述說,在兩人共同生活期間,為男方花費了11萬元,但因為希和平分手,沒有深究這個問題。考慮到要給男方的父母一個代,寫下了4萬元的欠條,而且沒有向男方要回花費的11萬元。經過法院審理,發現兩人已經未經登記同居了5年,存在明顯的過錯。考慮到方在同居期間流產造傷害,法院判決方除了返還先前的2萬元彩禮外,還需再向男方支付2萬元。

這件事發生后,在網上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有人說:“都懷孕流產了還要返還這麼多彩禮,還不如當保姆呢,至保姆還有工資。”也有人說:“原來方在共同生活中主給男方花了11萬元,結果法院不承認方自己出的11萬元用于雙方共同生活,所以判決還要再支付2萬元。”還有人嘆道:“孩子在外要保護好自己啊,看看沒了,青春沒了,錢也沒了,這可是5年啊,何必呢。”還有人對這個案件的判決表示疑:“真為了這個子不值,這麼多年還流產了,真的還不如當保姆,保姆一年的工資都不止6萬元。”還有人對男方的行為表示不滿:“2015年孩還未到法定年齡,也就是說還不到20歲,5年時間,我去,真是吃干抹凈,這個男的真是‘吾輩楷模’啊!”對于這件事,大家有何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每天分社會上的新鮮事、奇聞趣事,如果喜歡請點擊左上角關注,同時點擊頭像可以查看更多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