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該收,但是收不收彩禮與獨立并沒有必然關系,我們不應該混淆一個事。大家所厭惡和不能接的是高價彩禮,而不是彩禮本。如果彩禮在十萬元,大家還會計較是否應該給彩禮嗎?如果十萬元的彩禮不愿意給或者給不起,那麼孩們是否應該慎重考慮婚事呢?

再來說說獨立,對于獨立的定義可能不同。我認為獨立是擁有車、房和事業,質條件優越,思想獨立,有主見,遇事不依靠男人也能解決問題。這樣的人并不在乎對方是否給彩禮,只關注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或者對于這樣的人,不在同一層次的男人可能會急著送彩禮,而在同一層次的男人可能會給更多。說白了,大家都是在權衡利弊,何必計較那麼多。

我看到一個網友發的視頻,標題是“我寧可不結婚也不會給彩禮”,并表示要與萬惡的婚禮習俗斗爭到底。雖然這只是一個標題,除了那些真正不結婚的人,實際上有幾個人能做到呢?通過這個話題,我想傳達的是彩禮習俗之所以能傳承下來,是因為它有其道理,而我們抗爭的永遠是高額天價彩禮,而不是彩禮本。我們不能搞錯了對象,我們應該更理地看待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