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私了引發公憤,一名子遭遇了令人發指的噩夢,卻面臨著法律無法張正義的困境。劉士被工商聯主席余某灌醉后強,卻發現余某可以隨意拿出150萬和兩套房子來私了此事。一年過去了,強犯仍然逍遙法外,這讓人不質疑司法公正何在。

在和余某的應酬中,劉士多次被灌酒,最終醉倒在酒店里。第二天清晨,驚醒后發現自己被強,而余某卻對的痛苦嘲笑。被折磨后的劉到巨大的摧殘,卻因為恐嚇和威脅而不敢報警。但最終,在家人的支持下,決定向警方報案。然而,一年過去了,余某仍未被逮捕,而劉士一家也遭到了擾和威脅。

余某竟然可以私了此案,提出賠償150萬元和兩套房產的條件,這種行為讓人憤慨。對于劉士來說,金錢和房產無法彌補心創傷。這引發了許多質疑:為什麼公職人員可以如此肆無忌憚地濫用權力?為何余某明顯的強罪行卻能逍遙法外?這是否暗示著背后有著不為人知的利益換?這樣的司法公正何在?公眾需要的是一視同仁的執法,而不是數人的特權。如果執法部門失去了公信力,社會秩序將岌岌可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