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本才賄一案。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本才利用擔任檢察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上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開發、企業經營、轉業安置、工作調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財共計折合人民幣4832萬余元。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本才以賄罪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并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并追繳其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上繳國庫。張本才被查后,其妻子也被帶走調查。張本才的腐敗之路從放羊娃到省部級高,一個權力背后的腐敗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