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強(1955年4月7日—1998年12月5日)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人,被譽為“大富豪”,亦是一個香港犯罪集團的頭目。他在20世紀90年代為“世紀賊王”,被視為威脅中國地與香港治安的頭號危險人。張子強曾經策劃綁架富商李嘉誠之子李澤鉅和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并功勒索了大量贖金。

在1996年,張子強曾策劃綁架澳門著名富豪何鴻燊,但這一計劃被警方識破,未能功實施。然而,在同一年,他策劃并功綁架了富商李嘉誠之子李澤鉅,并勒索到了四億三千八百萬港元的贖金,這一巨額犯罪所得被記錄在了吉尼斯世界紀錄中。接著在1997年,他又綁架了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并勒索了六億元港元。

然而,張子強的犯罪生涯并沒有持續太久。1998年1月,在江門外海大橋檢查站被警方抓獲,隨后于7月被正式批捕。11月12日,他被廣州中院判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當對張子強及其他涉案人員進行判罪時,他的妻子羅艷芳因缺乏參與綁架行的證據而被無罪釋放。這也是羅艷芳一直逃避法律制裁的原因之一。張子強獄后,羅艷芳帶著孩子和約二十億港元逃亡至國。張子強的財產幾乎全是通過犯罪所得。羅艷芳目前負責照顧兩個孩子,在國外的名校接教育,他們的未來一片明。或許,羅艷芳的愿就是等到孩子們長大人后,看到他們事業有,孩子孫子滿堂。